商户入驻平台协议

ady 2023-09-09 资质标准协议
A⁺AA⁻

第一章 概述     

1.1 目的及依据

为指引商家规范入驻平台,确保商家在平台合规、诚信经营并提供优质的商品/服务,维护平台正常的交易秩序及消费者合法权益,现根据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平台《电子商务开放平台店铺服务协议》,特制定《招商标准及入驻规范》。

1.2 适用范围

本规则适用于平台内所有商家。

1.3 效力级别

本规则是对“平台规则体系”的有效补充。商家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与平台签订的各项协议。对任何涉嫌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定的行为,本规则已有规定的,适用于本规则。本规则尚无规定的,平台有权根据相关法律及与平台签订的各项协议酌情处理。

第二章 入驻须知 

2.1 入驻主体应为在中国大陆地区注册的个体工商户/企业

2.2 个体工商户/企业的经营范围及经营时间应在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及经营期限内。

2.3 售卖商品需包含在招商类目范围内,且具备相关资质。

2.4 商品必须符合法律及行业标准的质量要求。

2.5 商家应如实提供相关资质和信息材料,并依据法律法规和平台规则向消费者履行平台内经营者义务。

2.6 平台有权根据平台类目管理、品牌需要及商家公司经营状况、服务水平等因素决定是否允许商家入驻

2.7 平台有权在商家申请入驻后及后续经营阶段要求商家补充提供其他经营资质。

2.8 平台有权基于商品类目的特殊情形,如季节性商品不宜继续售卖、商品危险度提升等原因,经提前通知商家后,关闭下架相关商品类目。

2.9 平台将结合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各行业发展动态、消费者购买需求及平台需要,不定期更新入驻标准;并同时有权根据消费者体验、商家综合实力等因素调整部分商家的品牌资质要求。

入驻资质标准

3.1 主体资质

入驻主体

基础资质

资质说明

企业/个体工商户

营业执照

1、需提供三证合一/二证合一的营业执照、食品生产经营或流通证件原件扫描件或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确保未在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中且所售商品在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

3、距离有效期截止时间应大于15天;

4、证件需保证清晰完整有效。

企业/个体工商户

法定代表人/经营人身份证

1、需提供身份证照片正反面;

2、身份证须使用二代身份证;

3、证件需保证清晰完整有效;

4、企业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个体工商户请提供经营者身份证;

 保证金管理规范

4.1 保证金的定义


保证金,是指商家向平台缴存,用以保证平台规则和平台协议的履行以及担保商品和服务质量的款项。


4.2 保证金调整


4.2.1 若商家新增经营类目,商家需向平台补缴新增类目所对应的保证金

4.2.2 平台有权根据经营类目或平台运营情况,调整各类目保证金缴纳标准。

4.2.3 商家经营期间发生违反平台协议或平台规则情形的,平台有权根据平台协议及平台规则的规定提高其店铺应缴保证金金额,增幅为商家因其违规行为可能向消费者赔付的金额以及可能向平台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或其他款项的总和。

4.2.4 若平台收到任何第三方对商家发起的投诉、举报等,或者因商家自身原因导致平台受到任何第三方发起的投诉、举报、索赔、诉讼或仲裁等,平台有权基于第三方的诉求提高商家店铺应缴保证金金额,增幅为平台因此可能遭受的损失或承担的费用。


4.3 保证金划扣及赔付


4.3.1若商家经营期间发生违反协议、违规、重大负面舆情或被任何第三方发起投诉、举报、索赔、诉讼或仲裁等,平台有权根据平台协议及平台规则的规定冻结或扣划其部分或全部店铺保证金,用于对消费者进行赔付、赔偿平台损失、支付违约金或其他应由商家承担的款项或费用。

4.3.2 当商家的保证金不足以赔付消费者、平台及其他权利人损失时,商家应自行支付额外的赔付金额。如商家在平台上有未结货款,平台有权从该款项中扣除以补足保证金。如货款不足以补足店铺保证金的,平台有权终止平台协议,停止服务


4.4 保证金的补缴


当商家店铺的保证金余额低于应缴金额时,平台将限制商家部分店铺功能的使用(包括但不限于货款提现、商品上架、交易下单等),并可依据“《电子商务开放平台店铺服务协议》中保证金相关条款”使用货款充值保证金欠款。保证金余额补足至应缴金额后,平台将恢复店铺功能使用。


4.5 保证金退回


4.5.1 退回方式:

店铺关闭后退回:

【条件】商家可在店铺关闭后,申请退还剩余保证金。

【流程】商家须在保证金退回页面提出申请,平台将予以审核(包括但不限于申请的材料齐全、信息完整无误、签字盖章完整、无未结算完的结算单等),审核通过的,平台将在店铺关闭的7-10个工作日将保证金退回至商家填写的账户中。

【方式】个体工商户商家可选择退还至经营者个人银行卡或营业执照对公银行账户;企业商家退还至企业对公银行账户。

4.5.2 退还保证金金额以保证金余额为准。


4.6 保证金合法性要求


商家应保证其用于缴存保证金的资金来源合法,且商家对其依法享有处分权;若商家保证金系由第三方代为支付的,商家应保证该第三方清楚知晓所支付款项的性质、用途等情况且同意代为支付,并保证平台不会受到任何第三方就商家保证金主张其享有任何权利或以任何理由要求返还。


4.7 其他


保证金的缴存、赔付、退回等过程中所产生的银行费用等第三方费用,由商家承担,平台可从保证金余额中扣除。


章 发货时效规则 

5.1相关定义

发货:指消费者下单后,商家在平台内上传真实有效物流单号,包括但不限于后台填写物流单号或批量导入物流单号等。商家的发货时间,以平台内记录的操作发货时间为准。商家可随时调整商品的发货时效,不得违反商家已经对消费者做出的承诺。对消费者的发货承诺时效以商家设置的、展示的、口播承诺的更短时效为准,如商品详情页、商品列表页、直播、口播等承诺的发货时效与商品创建时的设置发货时效不一致,平台以商家对消费者承诺的更短的时效进行考核。

5.2发货时效

本平台默认发货时效为72小时,以消费者下单时间为准开始计算,若商家无特殊明显标注,且与消费者无特殊约定,均应严格遵守72小时发货时效之规定。否则平台有权按《用户协议》暨《电子商务平台开放店铺服务协议》,对商家发货延误的行为进行处罚。如若商家在明显位置标注了发货时效,如商品详情页、商品列表页、直播、口播等,或商家与消费者有明确约定发货时效,商家应以对消费者承诺的更短的时效进行发货,平台也将以商家对消费者承诺的更短的时效进行考核。


第六章 附则

6.1 【生效时间】本规则于2023710日首次生效

6.2 平台有权对本说明进行不定期修订,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公示程序。若修订内容涉及交易规则的,则将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另行执行征求意见程序,公示期结束后本说明修订内即告生效若商意修规则的可通台指引申请停止使服务。

6.3 平台家相关行为,发生在本规则生效之日或修订之日以前的,适用当时的规则。发生在本规则生效之日或修订之日以后的适用本规则。

 


赞(

相关文章

扫描二维码

手机扫一扫添加微信

18123967689 扫描微信 562149772